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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证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节能认证实施规则修订

认证证书

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节能认证实施规则修订


近日修订了CQC31-499111-2020 《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节能认证规则》,涉及申请类别:701602。

一、 主要修订内容

1、 适用范围增加L1(电驱动);

2、 第4.2条依据标准GB 15744-2008修订为GB 15744-2019,并修改文中相应内容;

3、 4.4.2条和4.4.2.1条合并,改为试验结果应满足表2的要求,表2中增加L1(电驱动)类车型试验结果要求;

4、 根据机动车参数管理系统修订PSF499111.11《摩托车节能认证产品描述》。

二、 实施方案

1、 自2021年4月10日起,开始受理L1(电驱动)摩托车产品的节能认证申请。

2、 对于已经获得旧版标准(GB 15744-2008)节能认证证书的内燃机驱动摩托车产品,旧版证书持有人应在本规则实施后第一次监督检查前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实施的检测,合格后颁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新版标准GB 15744-2019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1年7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将予以暂停,超过暂停期3个月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将撤销相关认证证书。

3C证书复印件查询申请:http://www.cccsha.com/3czsfyjcx.asp

3C标志购买申请:http://www.cccsha.com/3cbzbtgm.asp

3C证书到期换证申请:http://www.cccsha.com/3czsdqhz.asp

3C证书变更申请:http://www.cccsha.com/3czsbg.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