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对CQC-C01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电线电缆产品》进行了修订
1、 第4.2.1条款增加由认证委托人自行选择检测实验室的内容。
2、 第4.3.3条款增加初始工厂检查实施“双随机”机制的内容。
3、 第4.4条款产品一致性确认检验修改为:原则上,送原型式试验实验室进行产品一致性确认检验。
4、 第5.2条款增加采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结果的内容。
5、 修改附件1电线电缆产品强制性认证型式样品要求,同时增加注4的要求。
6、 修改附件2电线电缆产品强制性认证关键原材料一览表。
7、 修改附件5电线电缆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GB/T5013标准部分、JB/T8735标准部分增加注(4)对于外部委托辐照加工的情况,老化前机械性能和热延伸试验确认检验频次应为逐批;删除GB/T12528标准部分。
二、 实施要求
1. 本次细则修订不涉及已颁发CCC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
2. 本细则自通知2023年9月15日起开始实施。
3C证书复印件查询:http://www.cccsha.com/3czsfyjcx.asp
3C标志购买:http://www.cccsha.com/3cbzbtgm.asp
3C证书到期换证:http://www.cccsha.com/3czsdqhz.asp
3C证书变更:http://www.cccsha.com/3czsbg.asp
3C证书新申请:http://www.cccsha.com/3czsxsq.asp
3C认证申请书下载:http://www.cccsha.com/3crzsqxzzq.asp